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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技局机关各处(室)及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
    
   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,认真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牢记“两个务必”的要求,认真执行《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(试行)》以及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,按照市委书记李英杰、市长张杰辉在致全市领导干部一封信中提出的要求,为全面推进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,保证科技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,加速科技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,加速鞍山老工业基地的振兴,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,特提出如下承诺:
    1.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项目和工程招标等活动,不以权谋私。
    2.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、主管范围内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。配偶及子女也不准利用本人影响收受上述物品。确属无法谢绝且价值在2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,必须登记上交。
    3.不为谋取个人或本单位、本部门利益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送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及土特产品,不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人员。
    4.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经商、从业的有关规定,不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、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。
    5.严禁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,借机敛财。
    6.认真执行制止奢侈享乐、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,大力提倡文明、健康、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。
    7.不弄虚作假、虚报浮夸;不搞名目繁多、没有实效的庆典及达标评比活动。
    8.不违反民主集中制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不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
    9.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。领导班子成员违纪为零,有问题自查自纠率达100%。
    10.如违反上述承诺,自愿接受组织处分,并及时进行纠正。
    承诺人:孙宝刚、陈家忠、程兴吉、李 群、裴 雪、姜玉业、吴海鹰、张明耀、邢伟民、贾凤林、石 峰、吕彦峰、丁 明、姜繁鼎、马玉昌、王德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