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新区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认定  
填报单位: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项目编号:05
 
事项名称
高新区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认定
办事依据
辽政发[1997]47号关于印发《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》
前置条件
企业申请报告、企业基本情况、高新技术产品介绍、生产装备及管理现状、科研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、企业的发展情况与打算。
审批流程及各步骤所需申报材料和份数
1、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;
2、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批表;
3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证书;
4、企业的章程、技术、生产、财务管理制度;
5、成果鉴定证书或高新技术产品投产鉴定证书;
6、环保达标鉴定材料。
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受理——初审——认定——上报
法定工作时限
( 15 )工作日 承诺工作时限 ( 15 )工作日 即办( )
取费标准
收 费 依 据
窗口电话
5591037 派驻单位业务处室名称及电话 鞍山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5217123
申请表格名称
《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批表》
是否已进入中心办理
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
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、每年2至4次统一组织申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