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国家、省级星火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审核  
2、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审核
填报单位: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项目编号:07
 
事项名称
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审核
办事依据
《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
前置条件
1、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,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
2、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和成熟的,且经过了产品技术鉴定,已具备商品化生产条件
3、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,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、较好的经济效益
4、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,有较强的技术实力(或技术支撑单位)
5、 项目产品的生产有配套的生产环境,所需的能源与原材料能得到保证
6、 承担单位有相应的集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
7、 其它相关申报材料。
审批流程及各步骤所需申报材料和份数
1、《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》
2、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
3、填写好的标准格式软盘(软盘由国家科技部制定和发放)以上材料一式五套。
程序:
受理——备案——专家评定
法定工作时限
( 15 )工作日 承诺工作时限 ( 15 )工作日 即办( )
取费标准
收 费 依 据
窗口电话
5591037 派驻单位业务处室名称及电话 鞍山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5217123
申请表格名称
《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》
是否已进入中心办理
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
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